深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|评估质量控制制度 - 资产评估

深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|评估质量控制制度

2020-04-22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413

  一、受理估价委托。

    二、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。

    1、明确估价对象

    2、明确估价目的

    3、明确估价时点

    4、明确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

    三、在明确了有关事项之后,签订估价合同(或协议),以书面方式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。

    四、确定执行估价师(本案估价负责人)。

    五、制定估价作业计划。

    就估价作业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,包括对作业内容、作业人员、时间进度、所需经费等的安排,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。

    1、估价准备

    (1)了解评估对象情况(土地使用权属、房屋产权、结构、使用情况等);(2)收集市场资料(调查级差、规划条件、估价实例、成交案例);(3)收集文件(有关法规、有关条例、文件规定)。

    2、现场查勘

    观察笔录、拍照或摄像、核实结构、了解内外装修情况、鉴别成新折旧、当前使用和保养状况、观察四周环境、配套设施、笔录会签。

    六、选择估价方法计算及决定估价额。

    1、逐项评估;

    2、综合评估;

    3、审核,实行三级审核:(1)估价人员检查复核;(2)执行估价师审核,形成初步报告,征求听取委估人意见;(3)将修正后的报告报总经理签署意见。

    七、将总经理签署意见的报告交办公室打印装订后,经估价人员、执行估价师、总经理签字。

    八、验证确认。

    九、以密封方式交付估价报告书,收取估价服务费,退还资料。

    十、资料整理编号,归档存查。